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6月1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7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机关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工作安排,在省政协党组的领导下,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真认账、真整改,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努力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牢巡视整改总体方向。机关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巡视整改期间,机关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视整改。机关党组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党组副书记、办公厅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总协调人。办公室设综合材料组、督查调度组、选人用人专项组和联络员,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计划安排、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及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巡视整改期间,机关党组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议党会议和巡视整改调度会议,专题研究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巡视整改不走偏、不走样。
(三)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相扣抓好跟进督导。机关党组全面承担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拧紧巡视整改落实责任链条。机关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加强协调、重大事项直接督办。省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工作组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工作措施、细化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机关党组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注重将建章立制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修订《中共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省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办法》《吉林省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前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和办法,切实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工作开展、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二、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一是修订《关于制定吉林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办法》,明确议题征集、协商形式、成果运用等内容,不断提高履职成效和水平。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凝聚共识的主要内容、实现路径,进一步凝聚政协委员力量,扩大社会各界共识,汇聚团结奋斗正能量。三是服务、引导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关注和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四是围绕增加和释放“人才红利”、推动长吉一体化协同发展资源共享、延伸长春市周边公交车路线、放宽医保门诊报销限制、加强黑土地保护、增加农民收入等民生类提案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提案建议采纳落实,提升提案办理实效。五是贯彻落实《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基层政协调研指导,组织住各市(州)省政协委员开展异地视察考察调研,及时发现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典型。在委员履职APP平台设置“委员工作站典型案例”专栏,发布我省优秀委员工作站典型案例。组织市县政协参加首届人民政协系统 “优秀委员工作站(点)”评选活动,我省推选的2个典型案例被全国政协评为优秀委员工作站。
(2)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印发《中共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二是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召开机关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夯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引领。三是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省政协机关党建工作作出部署。
(3)助力我省“十四五”规划落实。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我省“十四五”规划,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征集“十四五”期间拟安排的调研、视察、协商座谈会、课题研究等相关议题,形成《吉林省政协“十四五”时期协商议题清单》。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时期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参及梅花鹿产业发展、增强和释放“人才红利”等重大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案督办,助力我省“十四五”规划落实。
(1)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在征集年度协商计划议题时,注重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协、住吉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议题筛选。二是适时组织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和上级会议精神,培树“严新细实”优良新风,提高履职服务能力。三是完善公文办理程序,实现“图表化”管理,认真提出拟办意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强化统筹协调作用。一是定期对各专委会调研、视察、考察接待安排计划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活动时间地点“撞车”问题。二是提前印发会议通知,督促工作部门及时提交秘书长会议、主席会议拟审议的调研视察报告等文稿。
(3)提高推动落实工作能力。一是按照省政协重点工作安排和主要工作预安排,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调研、视察工作,通过日常督促跟踪、定期报告等形式,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协党组汇报。二是严格落实《省政协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暂行办法》,以督查事项交办单、督办通知等形式调度、汇总领导交办重点工作,按季度形成《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确保督查机制执行到位,督查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明确责任,督促牵头部门完成《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4)服务政协委员提升协商能力。一是按照工作部署,完成年度省政协委员、常委年度履职量化考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省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利用委员履职APP平台,量化考核省政协委员、常委履职情况。三是组织安排省政协委员培训工作,强化委员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发挥界别活动组作用,组织界别委员参加考察、调研、视察等活动,引导、鼓励其提交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更加灵活、更为经常性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做到委员参与全覆盖。
3.推动落实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一是贯彻落实省委规定要求,责成工作部门对省政协机关深改工作进行考核督导。二是印发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规程》,完成年度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选优配强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干部。
4.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政治阵地意识。一是改版省政协网站,及时刊发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协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活动内容。研究制定重大信息发布的审签流程,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发布流程。二是规范《协商新报》发刊流程,严把政治关,不断增强服务政协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能力。
1.夯实主体责任,抓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印发实施《省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机关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具体责任和各党支部直接责任。二是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1)强化政治监督。一是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邀请派员列席省政协机关重要会议,加强会议监督。二是通过省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调度省政协机关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到精准监督。
(2)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升省政协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廉政能力。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廉洁过节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制定《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前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邀请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列席前置审核会议。
(3)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监督的决策部署,结合省纪委监委工作安排,撰写《发挥派驻机构“1+N”工作机制中“N”的作用》专题调研报告,进一步明晰派驻机构职责职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3.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严控超预算支出。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吉林省政协办公厅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二是加强采购流程管理,规范机关采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前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大额资金使用提交机关党组决策。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吉林省政协办公厅《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公务用车使用费用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有关事项,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专人跟修制度,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
4.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改进调研视察考察活动,精简机关会议活动。二是制定《吉林省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在注重实效、科学安排、深入群众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2)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是严格执行吉林省有关扶贫工作财务规定、《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吉林省政协办公厅财务管理办法》,完备财务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执行省外学习培训报批制度,制定培训工作方案,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三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查核违规取酬和发放福利问题,加强政策宣传,严肃工作纪律。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民主生活质量。一是编印机关党组《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资料》,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纳入学习内容,并长期坚持。二是根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在组织筹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过程中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完成民主生活会档案整理工作,建立机关党组成员组织生活工作台账。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制定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强化对动议人选的分析研判、沟通汇报等酝酿环节。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四必”等有关工作流程,把好“程序关”,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三是将制定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列入党建考核选人用人纪实材料检查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四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政治素质考察措施,对考察对象从政治表现、政治认知、政治鉴定、政治自评、政治素质测评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机关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机关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各党支部工作汇报做出制度性安排。二是按季度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省政协机关各党支部换届提醒制度,组织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
(2)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一是对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提出具体要求,有效破解“两张皮”问题。二是逐月印发《省政协机关党建工作月预安排表》,印发《省政协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执行落实好机关党建工作月自查、季度督查制度,做好机关党建考评工作。三是印发实施《“奋斗‘十四五’、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机关党组成员率先担当。一是运用委员履职和提案管理平台,定期核实汇总机关党组成员履职情况,做好提示提醒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提案调研、提案办理协商、提案督办视察、知情明政座谈会等活动,要求担任省政协委员的机关党组成员带头在提案选题、调研、撰写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二是结合省政协实际,修订《吉林省政协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吉林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制度》《吉林省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吉林省政协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奖勤罚懒,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三是统筹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交流的计划性、整体性和前瞻性,推进与党委、政府部门干部交流,积极参与省委组织部“名校优生”计划。四是加强专业干部培养,鼓励干部职工报考与吉林大学共建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升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3)扎实推进典型案例工作。一是成立典型案例复制推广工作专班,制作拍摄推广专题片,在《人民政协报》《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和《协商新报》等媒体刊播。二是在委员履职APP平台上设置“书记满意、主席点赞”典型案例专栏,在“政协吉云”、《协商新报》《学习》内刊上宣传推广各市(州)政协典型案例,开展工作经验交流。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巡视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省政协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征求意见稿)》。二是根据工作进度,报送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报告》《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查报告》等工作材料。
2.强化整改监督。一是针对上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晰整改方向,制定整改监督清单,持续开展整改和监督检查。二是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巡视反馈纪检监察组问题整改方案》和《纪检监察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相关工作材料。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一是研究通过《省政协办公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吉林省政协办公厅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吉林省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党派、界别和住吉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工作办法》《吉林省政协关于加强常委联系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工作安排》。废止《省政协机关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省政协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省政协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省政协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二是完成《省政协党组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任务责任清单》相关责任部门调度工作。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高起点高效率推进省政协机关各项工作
巡视整改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目前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在路上,有的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下更大力气解决。机关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和省政协党组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巡视整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巡视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所有巡视整改事项见底到位、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确保全面彻底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
(一)继续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省委部署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在省政协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关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巡视整改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二)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政协机关巡视整改台账安排,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和承担整改任务的处(室)责任,持续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客观评估,强化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务求取得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摆原因,查找工作制度缺陷,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政协机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履行好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不空转,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全面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找到问题、量出差距,补齐短板,为工作大局服务、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为省政协委员服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细落实,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精彩篇章贡献政协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2892188;邮政信箱:长春市上海路30号;邮编:130051;电子邮箱:1279340953@qq.com。
中共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机关党组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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